請他們回家,夫妻倆也依舊高高興興地回了,還大包小包地帶了許多禮物,卻沒想到父母突然從里屋抱出兩個襁褓,一男一女,孩子年紀還小,看著才滿月不久。
夫妻倆當時極為疑惑,心中隱隱有些不安,但當父母開口說出“這是你男人的兩個孩子”時,這種不安就變成了噩耗臨頭——原來這兩個孩子竟然是男方父母偷偷取了男方的精子,找了售卵的和代孕的在國外生出來的孩子。
這件事情鬧出來,反應最激烈的倒不是這位叔叔的妻子,而是這位叔叔本人。
他和父母大吵一架,然后轉頭安撫遭受無辜之害的妻子,保證會給這兩個孩子找好寄養的人家,即便父母不允許寄養,他也會提前立好相關的協議,除了給應給的撫養費之外絕不與這兩個孩子產生任何的瓜葛。
但這對相愛的眷侶終究沒能跨過這條裂痕,女孩終究還是和自己心愛的丈夫離了婚。
倒不是因為那兩個孩子,她無法生育,這兩個孩子又來自售卵者和代孕者,不存在生母的瓜葛,不夸張的說,她完全可以對他們視如己出,真正讓她感到寒心的是丈夫的父母。
這件事,只要對方好好和她說,她難道還會不同意,看著心愛的丈夫絕后嗎?
但對方采用這種方式,不僅是不講理的先斬后奏,也是將她和丈夫的尊嚴撕下來往地上踩。
他們對自己的兒子尚且如此算計,那對她呢?對她這個一直看不順眼,覺得她無能又高攀的兒媳婦,又會怎么做?如果以后他們找到了更合適也愿意配合他們的兒媳人選,是否會一劑毒藥送她上路?
而她的丈夫,她完美的丈夫,她在這個家庭環境中長大的丈夫,真的會一點都不曾沾染到父母的惡劣秉性嗎?還是說那些惡劣的東西藏在他骨子中更深的地方,只是此刻不曾發出?
她可悲地發現,她已經無法再像之前那樣全心全意地愛和信任自己的丈夫。
一直相信理想和愛情的少女,終于在叁十歲的年紀看到了人性的惡毒,和高門大戶不把普通人當人的冷漠,并被這種冷漠刺痛,凍得徹骨。
于是她最終選擇了離開。
不是因為不愛,而是因為太愛了,所以寧愿愛情停留在此刻,不要有一天,被她心愛的人親手踩進塵埃,沉入淤泥。
后來,那位叔叔在發現無法挽留妻子后選擇了出家。
據說他出家之前一紙訴狀把自己的父母告上了法庭,但卻因為父母的權勢,和這件事情除了一開始在他身上下的那點藥,其他程序走的都是國外的流程,國內無法越權管轄,而他本人中的藥,不僅不致命傷身,且時隔一年早已被清理干凈了證據,最終整個訴訟不了了之。
這件事情當時因為鬧得太大,雖然有漏出些許風聲,但很快就被壓了下去,只有圈子中的人才清楚知道前因后果,或是當作與子女相處的反面教訓,又或者只是當作飯后談資,總之最后還是傳開了,就連他們這些小孩都知道的一清二楚。
當時虞晚桐還沒出生,他和江銳還不是死黨,只是彼此之間相互看著比較順眼一點的關系。
兩個一點點大,還不清楚男歡女愛滋味的小男孩聚在一起,故作成熟地感慨,如果他們是那位叔叔,在早就知道父母是什么德行的情況下,一開始就應該結扎,不應該留給父母任何的機會。
而當年的那句戲言射出的子彈,卻擊中了多年之后虞崢嶸自己的眉心。
我得結扎,他想,絕不能給他和虞晚桐的感情留下一絲一毫埋雷的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