&esp;&esp;“帝國憲政會的康有為。”
&esp;&esp;舉白旗警察愕然。
&esp;&esp;他們收了帝國憲政會的錢,趙傳薪殺上門,撤走的條件是尋找他們的金主?
&esp;&esp;舉白旗警察神情變幻不定:“等等,我要請示上級?!?
&esp;&esp;紐約市警察經常玩白吃黑的把戲。
&esp;&esp;但那要分人,普通罪犯,一切好說。
&esp;&esp;但像康有為這類已經算資本家的金主,紐約警察還是要顧及自己的“聲譽”。
&esp;&esp;第一分局局長的反應很有意思,趙傳薪殺了那么多他們的人,他都能和趙傳薪商量,讓其撤走。
&esp;&esp;可當趙傳薪要求他們揪出金主的時候,
&esp;&esp;“不行!”局長冠冕堂皇道:“我們是警察,如何能幫罪犯?既然他不愿意撤走,也不會投降,那就先耗著,等待我們的援兵大隊伍到,他插翅難逃?!?
&esp;&esp;這時,有警察敲門:“局長,《紐約時報》來電,他們問發生了什么事?有目擊者給他們打電話報告了這邊的事,他們要派記者過來?!?
&esp;&esp;“讓他們別來!”
&esp;&esp;……
&esp;&esp;趙傳薪沒等到回信,他也不著急。
&esp;&esp;覺得小腹有些漲,他起身走了幾步解開腰帶放水。
&esp;&esp;他的站位很考究,左邊是警察援軍,右邊是第一分局,他怎側身面對兩者。
&esp;&esp;能看出他對“隱私”的保護很嚴密。
&esp;&esp;打了個冷戰,趙傳薪提上褲子,溜溜達達往回走。
&esp;&esp;此時,一家餐廳門廊上,有個警察拿著一把斯普林菲爾德1892,朝趙傳薪進行瞄準。
&esp;&esp;這種步槍,是八國聯軍侵華時,美陸戰隊主戰裝備。
&esp;&esp;砰!
&esp;&esp;遠處,趙傳薪應聲而倒。
&esp;&esp;狙擊者大喜:“我將他擊倒了!”
&esp;&esp;“不愧是曾經陸戰隊的神槍手。”
&esp;&esp;“謝特,牛逼!”
&esp;&esp;馳援警察振奮不已。
&esp;&esp;“走,咱們去抓住這狗娘養的,將他碎尸萬段!”
&esp;&esp;話雖如此,但卻沒人敢單槍匹馬上前。
&esp;&esp;警司點了至少一半人馬,拿著槍小心翼翼的前進。
&esp;&esp;剩余人則留在原地,隨時開槍策應。
&esp;&esp;五十米,三十米,二十米……
&esp;&esp;地上“挺尸”的趙傳薪忽然翻身,以臥倒姿勢,用戰神1907橫掃。
&esp;&esp;突突突突……
&esp;&esp;一梭子子彈,掃倒了八人,余者拋戈棄甲狼狽而逃。
&esp;&esp;趙傳薪重新躺了回去,拿出毛瑟彈填裝彈藥。
&esp;&esp;“法克,這個卑鄙的家伙!”
&esp;&esp;“該死!”
&esp;&esp;馳援警司跳腳大罵,但無濟于事。
&esp;&esp;此時,有警察氣喘吁吁的說:“警司,《紐約時報》、《紐約新聞》、《紐約晚報》的記者全來了,他們要求近距離拍攝采訪。”
&esp;&esp;警司剛想說話,外圍的警察已經攔不住這些好像聞到血腥味的鯊魚一樣興奮的記者。
&esp;&esp;他們抱著相機,背著紙筆,像前線士兵那樣沖鋒陷陣而來。
&esp;&esp;趙傳薪隱隱聽見了動靜,抬頭看了一眼。
&esp;&esp;他眼珠子一轉,拿出了裁決之鞭,在一塊床單上撕下一塊白布,吹起了口哨。
&esp;&esp;在哨聲中,裁決之鞭鞭稍兒挑起了白布,筆直的豎立起來。
&esp;&esp;那邊,一個小警察忽然對警司說:“快看,他豎白旗了?!?
&esp;&esp;警司皺眉:“我才不會上第二次當?!?
&esp;&esp;小警察不確定道:“萬一他真的想要投降呢?”
&esp;&esp;警司看了他一眼:“那好,你自己上前問話,看看他想干啥?!?
&esp;&esp;小警察:“……”
&esp;&esp;自己真該死,嘴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