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死其言也善,聞敘當然聽過這句話,可看著已經死去的養父,他心里除了空了一大塊,并沒有其他任何的感覺。
其實他很想告訴養父,自己并不厭惡讀書,也并不厭惡嚴苛,他只是……可能他就是個怪胎吧,所以剛出生親生父母就丟棄了他。
聞敘按照養父的意愿,將他入土為安,他也在墳前結廬三年為其守孝。
這三年,他誰也沒見,就連書童都遣走了。
他每日讀書,累了就在山中走走,甚至還種了一小塊菜地,若不是縣老爺派人過來問他今年是否入京趕考,他都快忘了自己還是個舉人了。
聞敘對著老秀才的墳墓思索半天,當即就決定出去見見世面。
他讀了這么多年的書,付出了這么多努力,哪怕無法金榜題名,也該出去見見廣闊天地,聞敘覺得自己是時候走出碧洲郡了。
畢竟,他早就不是那個任人欺凌的街頭乞兒了。
聞敘自認做好了完全的準備,事實上因為眼睛上的小毛病,他非常喜歡“謀定而后動”,就像他認不清別人的臉,他就去觀察別人的穿衣習慣、走路姿勢、說話聲音、個人口癖等等,這雖然很麻煩,但確實是他一直以來在做的事情。
三年過去,他或許有些生疏,但……也不至于生疏至此啊。
聞敘可以非常篤定,面前的這三個人,他一個都見過,可就是這樣的三個人,在他入京不久后,追殺了他整整七天七夜。
就在剛才,聞敘的胸口被人砍了一刀,手臂也向外翻折,他的血落在塵土上,很快隱沒于無形,他知道,自己跑不掉了。
極速的失血讓他眼前發暈,面前的三個人都要晃成九個人了,他使勁搖了搖頭,可依舊收效甚微。聞敘扶著肩膀,半靠在崖邊的巨石上,只能眼睜睜看著三人步步迫近。
“跑啊,怎么不跑了?”
聞敘心想,我倒是想跑啊,可實在是跑不動了,便開口:“至少,讓我當個明白鬼吧。”
“小子,要怪就怪你生錯了面孔,下次記得投個好胎吧。”
來人顯然深諳遲則生變的道理,再者這滑不留手的書生鬼得很,明明武藝粗淺,卻溜了他們三個整整七日,這事若是傳出去,他們干脆回老家種田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