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證,有隱瞞謊報者,皆打三十大板,并罰銀三十兩。
&esp;&esp;意思就是,你作為鄰里,有人因為不公,而要打官司,你隱瞞謊報,就等著罰銀子被打吧。
&esp;&esp;四:地方衙門,若有不管推脫,皆會被降級處罰。
&esp;&esp;意思就是,你作為一方管理者,看到不公,不作為,就等著降級吧,還是永遠不可能再升官的意思。
&esp;&esp;五:若有家暴或者一方不作為的情況,地方衙門收到離婚訴訟,應立即準許離婚。
&esp;&esp;有家暴和不作為這兩種情況的,不以雙方簽和離書為準,防止另一方以此為要挾傷害另一方的利益。
&esp;&esp;六:若夫妻雙方過不下去,以和離書為準。
&esp;&esp;意思就是,如果發生家暴,或者夫妻雙方其中一人啥事兒不干,只知道坐享其成,都可以起訴離婚。
&esp;&esp;并且,不再是男方一紙休書就可以將女方休棄。
&esp;&esp;要么簽和離書,要么拿出證據訴訟離婚。
&esp;&esp;七:夫妻和離,女方嫁妝歸自己所有,聘禮若是不退回,不分男方賺的家財,女方所賺銀兩也歸自己所有。
&esp;&esp;若女方嫁妝用于家庭開支,則男方需全部補還。
&esp;&esp;這七條法律一出來,李耀安就相當于犯了眾怒。
&esp;&esp;畢竟這些條例都涉及了當朝每一個人的利益。
&esp;&esp;若是窮人不賣孩子妻子,那他們哪里有仆從可以買來用?
&esp;&esp;就算有自賣,或者罪犯家眷被貶為奴的,要搶下來,也很是麻煩。
&esp;&esp;還有這些規定,豈不是讓那些女子可以和他們來個肩并肩?
&esp;&esp;以后他李耀安怕不是還會提倡,女子為官吧?
&esp;&esp;畢竟女學都被搞起來了!
&esp;&esp;有些較為清廉的清官都覺得李耀安提出來的條例,太過分了。
&esp;&esp;自古以來,女子一旦嫁入夫家,就應該以丈夫為天,哪能給她們這些自由離婚的權利?
&esp;&esp;朝堂上吵得不行,這七條律法也就沒有通過。
&esp;&esp;出宮的時候,吏部尚書韓建滿臉嘲諷地和李耀安說:“你李耀安怕不應該在戶部,而應該去刑部!”
&esp;&esp;李耀安回以微笑,沒有回話。
&esp;&esp;韓建自覺沒趣,就哼了一聲,甩袖而去。
&esp;&esp;李耀安對著他的背影瞇了瞇眼睛,而后又滿臉笑容地回了戶部。
&esp;&esp;戶部尚書裴行之晚上回家,和自己老妻聊到李耀安提出的七條律法,語氣中還有些不滿。
&esp;&esp;黑暗中,躺在他身邊的老妻卻亮了眼睛道:“你怎的糊涂了?”
&esp;&esp;“人李大人提出的七條律法,哪一條不是為了百姓著想?”
&esp;&esp;“只要好好對自己家人,不要對朝廷隱瞞謊報,地方衙門也不要無所事事,那不就沒事兒嗎?”
&esp;&esp;“難道,這七條律法有多讓人不能接受?”
&esp;&esp;“這不同意的人,心里才是有鬼呢!”
&esp;&esp;“而且,這些律法看起來是只幫助妻子孩子。”
&esp;&esp;“但有些勢弱的男子或者老人,不也可以用這七條律法中的來保障自己嗎?”
&esp;&esp;“我看你啊,還真是老糊涂了。”
&esp;&esp;聽了自家老妻的話,裴行之突然覺得,李耀安這七條律法是應該的。
&esp;&esp;而這樣的對話,也同樣出現在了其他家,甚至還有人傳了出去。
&esp;&esp;京城頓時熱鬧了不少,大家都在討論這七條律法。
&esp;&esp;而在這些討論中,松桃也融入其中,穿梭在京城各個地方。
&esp;&esp;第184章 鏟除
&esp;&esp;在距離李耀安被埋伏的一個月后,大范圍的清洗開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