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胥聽說他錯過了重新拜山頭后的第一次團建,十分扼腕。火銃他都沒摸過呢,聽說打人特別疼。
&esp;&esp;秦稷問道:
&esp;&esp;“分給寡人的守衛軍可以佩戴火銃嗎?寡人不多要,給那一百騎兵配上就行。”
&esp;&esp;始皇回答他:
&esp;&esp;“你自己買彈藥朕就給你。”
&esp;&esp;秦稷嘖了一聲,薅羊毛失敗,但到底還是接受了。誰讓商城不賣火銃,只賣彈藥。
&esp;&esp;府君還沒走。
&esp;&esp;眾人看向他,問他還想說什么。
&esp;&esp;府君有些期期艾艾:
&esp;&esp;“那個,天道說你們把人家的家給砸了,要賠錢的。”
&esp;&esp;暴脾氣的武將們立刻把他拎起來了:
&esp;&esp;“再說一遍?”
&esp;&esp;那群家伙自己上門討打,家被拆了純屬活該。還想讓他們賠錢?做夢去吧!
&esp;&esp;府君求助地看向他老板:
&esp;&esp;“不是我說的啊,你們拎我干啥?是天道說的,你們和天道掰扯去,我就是一個底層打工的。”
&esp;&esp;始皇示意他們放下府君:
&esp;&esp;“他們上門挑釁,賠朕精神損失費了嗎?”
&esp;&esp;府君悄悄給老板豎起大拇指。
&esp;&esp;還是老板腦子靈活,對,就該這樣,別跟天道在這個話題上犟,找別的角度破局!
&esp;&esp;府君欣然回答:
&esp;&esp;“還沒有,您對這個損失費的報價是?”
&esp;&esp;當初秦人仗著天道他們不懂律法,在里頭埋了不少可操作空間。考慮到以后可能經常會有仇家聚眾上門,所以針對這件事制定了不少內容。
&esp;&esp;比如,聚眾上門尋仇的行為,會處以更加嚴厲的懲罰。所謂的更加嚴厲,就是罰款會倍于其他罪責的金額。
&esp;&esp;不過這里頭是能調解的,如果被尋仇方決定不和他們計較,那罰款就能從輕判決。
&esp;&esp;另外就是被找茬的人得被賠付精神損失費,具體賠多賠少按照兩邊商議的來。受害者可以多要但不能少要,免得對面借著拳頭大賴掉賠償金。
&esp;&esp;這兩條款項夾在一起,現在擺在六國之人眼前的就只有一個選擇了——
&esp;&esp;被炸得腦子嗡嗡響的合縱縱長站出來:
&esp;&esp;“那什么,我等同意簽調解書,不追究你們砸壞墓穴一事。但你們也要簽調解書,不追究我們上門挑釁的事情,不許要太多損失費。”
&esp;&esp;拆房子的賠償,可不一定有損失費和罰款加起來多。主要他們打不過秦人,價格上面肯定談不攏,容易吃虧。
&esp;&esp;還不如各退一步,認栽。
&esp;&esp;既然牽扯到錢財之事,巴清等人又出列了,由他們負責商討。
&esp;&esp;六國想一分錢不賠是不可能的,至少得賠一點。
&esp;&esp;什么你說秦人已經把他們的墓砸了,應該得饒人處且饒人了?呵呵,你們是不是忘了被砸了墓的只有本位面的,其他位面的可是華麗隱身了。
&esp;&esp;本位面六國人一聽,對啊!憑什么我們的家被拆了,他們沒被拆?!
&esp;&esp;不行,必須賠錢,讓他們賠錢!大家都得倒霉,不然他們不服!
&esp;&esp;最后這群人分成了兩撥。
&esp;&esp;被拆了家的,和秦國和解。交了少數精神損失費,回去頭疼修房子的事情了。
&esp;&esp;沒被拆家的,秦國抓著他們上門尋仇的事情不放。導致他們賠了一大筆錢,把始皇帝先前買彈藥的虧空給補上了。
&esp;&esp;就是可惜他們出的賠款里有一部分是罰款,罰款是要罰給天道的,倒是讓天道賺了一筆。要是能全數進大秦腰包的話,之前那群人大秦也不和他們和解了。
&esp;&esp;正是因為大秦只能拿到精神損失費,拿不到罰款。而光是一個損失費的話,抵不上給出去的房屋補償款。
&esp;&esp;所以他們才選擇了和談,然后額外讓對方補一筆數量不算多的損失費。
&esp;&esp;至于后頭這些,房子都沒拆,就談不上房屋補償款了。大秦可以盡情地獅子大開口,跟他們要損失費。
&esp;&esp;要不是看他們窮,再多要點得把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