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&esp;&esp;“且慢!”永安府尹掃視越聚越多的圍觀百姓,強自讓自己冷靜下來,命衙役放開憐娘。
&esp;&esp;憐娘發髻凌亂,面頰沾土,素色衣袍上還有衙役留下的腳印。她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,不顧形象地在眾人腳下爬行,終于找到了被一名衙役踩在腳底的狀紙。
&esp;&esp;她重新舉起狀紙,高聲道:“我乃已故前戶部尚書李夢周之女李云令,當初家父就是無意中撞見木嵩與北真使者私下見面,收受賄賂。不久后便因子虛烏有的貪墨罪鋃鐺入獄,未經審問就因暴病死于獄中。”
&esp;&esp;“我父親身體康健,絕不會突然病故。暴病而死,不過是行兇之人隨意丟出來的一個借口,實則我父親是被他們活活折磨而死!”
&esp;&esp;“求大人替民女伸冤,求大人換我父親清白!”憐娘一邊磕頭,一邊痛哭道。
&esp;&esp;“且不論你今日所言有幾分真假。”永安府尹早已趁憐娘繼續陳述冤情時給一名衙役使了眼色,命他將這里的情況傳去右相府,然后對憐娘道,“你可知按照大周律法,民告官,需先受杖刑?”
&esp;&esp;“你今日若要告,要先受二十刑杖,其后本官才能接你的狀紙。”
&esp;&esp;“民女愿受!”憐娘道,“只要大人能替民女伸冤,即便是以命相抵,民女也絕無怨言。”
&esp;&esp;“好。”永安府尹道,“來人,備刑杖。”
&esp;&esp;作者有話說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