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的單。
&esp;&esp;金別夏:……
&esp;&esp;還得感謝大小姐的“賞賜”買單機會了。
&esp;&esp;李淑敏一臉沒什么的樣子,看起來臭屁極了。實際上內心還是擔憂失去這個朋友的,可能花點錢會感覺心安一點吧,至少金別夏愿意接受她的禮物。
&esp;&esp;結束后,又是一腳油門,金別夏被送回到公寓樓下,看著她進樓了,李淑敏才啟動回家。
&esp;&esp;李正勇的那邊速度很快,第二天就派秘書送來了合同文件,讓她慢慢看,簽好字再聯系她就行。
&esp;&esp;不愧是有專業法務部的大集團,這個合同的措辭非常嚴謹,也幾乎把能考慮的方面全寫上了,很詳細、也很…公平。
&esp;&esp;金別夏沒有急著簽字,而是逐字逐句地看完完整的合同,權當學習,以后可能接觸合同的機會多了。
&esp;&esp;時間也是過了兩天,才聯系對方來拿文件。
&esp;&esp;按照合同規定,金別夏需要履行的義務也很簡單:
&esp;&esp;她在校參加的競賽、課程活動,以及以后可能的創業等等,都需要帶上李淑敏。
&esp;&esp;帶她一起學習和進步,讓她吃透經營學,幫助她成為一個合格的繼承人。
&esp;&esp;而她能得到的也很多,至少都是她需要的:
&esp;&esp;第一,幫她解決在韓國的簽證問題,直接給她的留學簽換成永居權(韓國綠卡),一勞永逸以后的簽證問題。
&esp;&esp;第二,幫她解決種花國內的身份證問題,可以幫她的戶口地址換到想去的城市,不用繼續和金家人捆綁。
&esp;&esp;第三,如果需要,可以讓她的養父母永遠不會去打擾到她。這點是基于李正勇覺得那不可靠的“斷絕收養關系”和“未來互不打擾”,如果他是金家人,是不可能放棄這么有能力的養女的,總得扒著她吸血。
&esp;&esp;這點也只是先寫上,如果金家人想要來找她的話,就可以立即生效。
&esp;&esp;除此以外,可能就是一些細節處的“行方便”了,不是太重要又彰顯誠意。
&esp;&esp;金別夏在其中,最在意的可能就是第二點了,關于她國內戶口的歸處。
&esp;&esp;這里她確實考慮不全,也是因為對國內各種政策不太清楚,就一直卡殼住、沒辦法繼續推進,否則她也不想一直把戶口地址掛在延邊。
&esp;&esp;而李正勇問她想去哪落戶的時候,金別夏也沒太考慮,直接說了:
&esp;&esp;“北京。”
&esp;&esp;首都,無論何時,選擇它都沒有什么錯。
&esp;&esp;至于幫她落戶的方法,也是李正勇那邊的秘書了解了詳細政策,才來聯系她,提供了幾種方法。
&esp;&esp;金別夏選擇了她看來最靠譜的一種——
&esp;&esp;通過投資開辦私營企業辦理常住戶口。
&esp;&esp;她和李正勇共同出資辦合伙企業,當然這只是個名頭,企業是干什么的不重要,主要是幫助她落戶。
&esp;&esp;對方是這么說的。
&esp;&esp;金別夏卻有自己的想法,這可能可以是她開啟創業的第一步,可以慢慢計劃。
&esp;&esp;同時她打算用這幾年在權至龍身上“薅”下來的錢買房,目前北京的購房政策還比較寬松,她手里的錢也夠買一套二居室。
&esp;&esp;拒絕了李正勇秘書提議的,他們會長可以送她一套北京的房子。
&esp;&esp;金別夏倒不是多清高看不起錢的人,否則她當初就不會努力接近權至龍了。
&esp;&esp;和李正勇的接觸,她希望止步于此,再多的金錢上的贈予,容易引起麻煩,不對等的關系對她沒有好處。
&esp;&esp;她現在所拿到的已經和要付出的差不多了,以及、說句可能天真的話,她確實是把李淑敏當做好朋友的。
&esp;&esp;對方的性格有時候確實不像財閥家庭出來的,對待朋友有一股執著的真誠,也是被李正勇莫名找到又調查后,金別夏愿意和她繼續交往的原因。
&esp;&esp;只是這次買完房,她的那張專屬銀行卡大概要清空了,身上也只剩下這些年打工的錢和版權費了。
&esp;&esp;除了那張獨屬于權至龍的銀行卡,金別夏其他的錢都放在一張卡里,算是她平時生活開銷的來源。
&esp;&esp;哎……好想把權至龍抓回來天天帶在身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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